福建师大二附中教研室安全工作制度
作者: 教研室   发表时间: [2014-10-10]

福建师大二附中教研室安全工作制度

 

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个人安全,事关千家万户,事关社会稳定。教研室是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教育科研业务的机构,是学校安全稳定重要阵地,教研室实行主任负责制。 

一、目标: 

教研室主任是学校教育科研过程中师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全校教科研过程的安全工作。

二、责任要求: 

1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工作制度,带领教研室全体人员,积极主动做好学校教育科研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,认真落实日常教育科研管理工作。 

2、管理好办公室办公物品,确保办公设施正常使用,有效服务于教学,不随意外借。 及时分类、归档教育科研相关资料加强管理,妥善保存。教研室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后关好电源、门窗。

3、配合教务主任加强课堂、特别是实验课的安全管理。

4、督促每位任课教师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职责。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,教案中体现安全教育,开展“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”,每天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,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各类安全事项。

5、完成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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