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主任工作职责
作者: 教务处  发表时间: [2014-10-09]

教务处主任工作职责

 

教务处主任具体负责学校的教务工作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组织安排教学,认真负责地做好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。

第一条: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有关指导性文件,根据学校提出的学期工作要点,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
第二条:按照教学计划,全面安排教学。建立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,编排课表和作息时间表;负责全校的排课、调课;做好教科书、教学参考书的订购发放工作。

第三条:指导教研组工作,审阅各科教学进度计划,检查督促教研计划的执行,协调教学研究活动,了解各科教学情况,检查、考核教师执行教学各项规定情况。

第四条:加强教师的培养工作。制定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,组织教师业务进修,安排青年教师的带教工作,组织各科教师开展评优活动和教学经验、教学论文交流活动。

第五条:与学校教研室一起,组织实践课、观摩课等公开教学教研活动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
第六条:负责组织领导学生考试和成绩评定工作,做好命题、阅卷评分、质量分析和总结工作。组织安排各类学科竞赛和兴趣小组的辅导工作。

第七条:组织并指导毕业班的考试、升学等工作,参与学校招生工作,负责和督促做好学籍管理、统计、审核工作。

第八条:认真做好日常教学行政工作,每月做好月报工作,加强对图书馆、实验室、电教室、音乐室、美术室、体育场、文印室等的建设、使用和管理,督促管理好各类教学仪器及有关专用设备。

第九条: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,注意收集整理各种有价值的教学资料和信息。认真做好各项专题和期终教学工作总结。

第十条:切实抓好教务处的自身建设,不断提高处室人员的理论、业务水平、工作能力等各项素质。增强法规意识,坚持各项工作的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强化为学校教学工作服务的各种功能。

第十一条: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作好工作,并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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